主动披露政策解读来了!!
01 啥是主动披露?
海关“主动披露”制度是指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经海关认定后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制度。
此项制度旨在为诚信企业开辟一条容错纠错的“绿色通道”,能为主动纠错的守法企业避免或减少因疏忽导致的损失,对企业保持良好信誉和评级具有积极作用。
02 主动披露,不予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项
(一)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二)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六个月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三)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
1. 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2. 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六个月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30%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四)加工贸易企业因工艺改进、使用非保税料件比例申报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实际单耗低于已申报单耗,且因此产生的剩余料件、半制成品、制成品尚未处置的,或者已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复出口的。
(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当月最后一日24点前,向海关主动披露且影响统计人民币总值1000万元以下的;
2.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当月最后一日24点后3个自然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且影响统计人民币总值500万元以下的。
(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处理的。
(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处理,未影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税款征收和许可证件管理的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
(八)进出口企业、单位违反海关检验检疫业务规定的行为,且能够及时办理海关手续,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但涉及检疫类事项,以及检验类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类事项的除外。
用了都说好!
01 天津某润滑脂有限公司:
“我们近期通过自查发现,部分商品特许权使用费因申报时无法准确计量而在事后支付,导致少缴了税款。在发现该问题后就及时向海关进行了报告。原以为涉及税款金额较大会受到处罚,海关同志主动告知我们这种情形适用于主动披露,并指导我们完成了相关手续,补缴税款17万余元,还免除了行政处罚。这项政策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诚信红利,更加坚定了守法诚信经营的信念。”
02 某大型粮油企业:
“我们是高级认证企业,每年进出口量非常大,有时难免出现一些报关差错,就怕受到处罚影响企业信用等级。通过海关政策宣讲,我们了解到,符合条件的主动披露事项,即使受到一定程度的行政处罚,也不会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仍然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这项政策真正是为企业考虑,免除了企业主动纠错的后顾之忧。”
03 上海某进出口有限公司:
“因为业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进口的变压器申报错误,少缴税款9万余元。本已准备到天津出差了,新港海关的同志告诉我们在“互联网+”上就能提交申请材料,结果我们坐在办公室就完成了资料的递交。”
03 为了你好,我们这样办!
01 想办会办
我们定期会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嵌入外勤作业+线上互动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讲,你们有疑惑尽管提出来。
02 好办易办
你们来找我们办理主动披露我们会根据《主动披露必备材料清单和注意事项》,对企业材料开展线上预审和“一对一”精准指导,避免你们多次“返工”。
03 精办快办
我们采用“宽严相济”和“罚教结合”的海关执法理念,诚信企业在享受“守法容错”红利的同时,还能严防“以税代罚”。
遇见常见的差错和问题,别着急,看看我们针对常见问题分类制定的《主动披露事项核实和处置示例》,里面详细说明了各环节操作规范和时限要求。
外地企业不用“多跑路”,可以使用“互联网+海关”模块提交申请,我们的智慧化系统会帮您解决问题。
来源:天津海关12360
小贴士: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给予部分企业享受进口特定机电仪器设备、生产料件准予减税、免税优惠。卓诚通减免税团队在为企业代办进口减免税方面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服务过近百家知名企业和科研单位。卓诚通熟悉各类外商进口投资物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科研用品等关税减免政策及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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