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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INDUSTRY NEWS
【动植物检疫】鲜食椰子进口申报指南
2025-02-08

鲜食椰子进口申报指南


引言


随着《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2024年第161号公告)的发布,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被开放准入中国,相关进口的市场将进一步扩大。本文将带大家深入了解鲜食椰子进口申报的相关要求。


Part.01 鲜食椰子简介


鲜食椰子,学名Cocos nucifera,英文名Coconut。椰子鲜果可直接食用,以现摘果最为新鲜。椰子水清甜且解热生津,果肉口感也最具奶香,果肉一般有薄有厚,比起老椰子(毛椰子)更适合用于制作椰子冻、椰子鸡汤。


Part.02 产品准入


进口水果容易携带外来有害生物,有害生物一旦传入我国,将对我国农林生态安全造成威胁,所以水果进口要经过海关层层把关。我国对出口水果国家/地区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查,符合我国规定要求的,其产品准许进口,并建立准入品种和准入国家/地区的名单。所以进口鲜食椰子前,须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的《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确认是否获得准入资质。(查询路径: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企业信息-植物产品类-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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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仅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越南、中国台湾地区的鲜食椰子获得准入。


Part.03  资质要求


(1)境外水果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海关总署对境外水果果园、包装厂以及处理设施实施注册登记管理。输华椰子果园和包装厂须在外方相关部门审核,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注册。注册信息一般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

已实施境外企业注册登记的产地、水果品种以及境外企业类别,具体可参考海关总署网站《允许进口水果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查询路径: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动植物检疫司-企业信息-植物产品类-水果-允许进口水果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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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定监管场所进境水果应当从海关总署指定的监管场地入境,指定监管场地名单见海关总署网站,(查询路径:海关总署网站-专题专栏-业务专栏-指定监管场地名单-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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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4 检疫审批


在签订进境鲜食椰子贸易合同或协议前,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鲜食椰子,学名Cocos nucifera,英文名Coconut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企业需通过“互联网+海关”的“动植物检疫”模块向海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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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5 包装要求


1.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要求。


2.每个包装箱上必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品种、产地(国家和省)、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码等信息。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装载输华椰子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前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集装箱应加施封识,抵达中国进境口岸时其封识应完好无损。


Part.06 报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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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顺利通关,建议企业提前准备好以下报关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需满足准入公告要求)

(3)原产地证书

(4)贸易合同、提单、发票等


来源:福州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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